【反修例】被指使用過期催淚彈 警方︰有原廠指引確保正常下操作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08/05 17:49
最後更新: 2019/08/05 19:05
警方在6月9日至今,合共施放超過千枚催淚彈,有傳媒在記者會上直接問警方是否使用過期催淚彈,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(媒體聯絡及傳訊)江永祥未有正面回應,但強調警方使用催淚彈時,有嚴格指引,並會根據原廠指引、說明書,確保所有彈藥在安全正常情況下操作。
對於記者多番投訴在採訪時被警方用強光刻意照射,他重申尊重新聞自由,又指有很多措施希望協助傳媒採訪,又說︰
就算在困難時候,警方亦盡量調配外面環頭資源,提供超過30位傳媒聯絡隊人員,到實地協助記者採訪。
他說︰
警方沒有必要與記者製造衝突,在任何環境底下都希望多一個朋友。
他又辯稱,
同事使用電筒是因為很多時行動在深夜進行,在昏暗情況下需要用電筒作照明工具。
江永祥又指,會向前線人員反映,在使用電筒時「不要讓任何人覺得不舒服」。警方又表示,明白記者希望佔據最佳位置拍攝,但由於最前線的同事與示威者有激烈的衝撞和會使用武力,所以擔心記者的安全。